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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相关管理制度
2017-11-18 14:59:56 来源: 作者:【 】 浏览:2184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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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顶岗实习教学是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以获得有关的实际知识,学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践教学过程。组织好这一教学环节,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技术人才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抓好顶岗实习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顶岗实习场所的选择

顶岗实习的合理选择是实习任务能否顺利、圆满完成的重要保证。实习场所的选择必须具备满足实习大纲要求的生产工艺与设备。各专业顶岗实习场所由就业办公室协调安排,要本着“专业对口、适当集中、固定挂钩”原则,在开始实习前的前一学期做好与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联系落实。

二、组织管理及主要工作职责

顶岗实习工作由就业主管校长领导,实行学校、专业二级管理,就业办公室负责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专业负责具体实施。

1.就业办工作职责

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有应用型人才特色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对顶岗实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2)负责组织顶岗实习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

3)负责组织顶岗实习教学质量的抽查工作。

4)协调和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组织实施顶岗实习进程的协调安排工作。

6)负责顶岗实习教学任务的汇总工作。

7)负责做好全校校外实习基地的统计工作。

2.专业工作职责

1)落实学校有关实习教学管理规定,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拟定本专业顶岗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参照格式附件1、附件2)。

3)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实习教学安排工作。

4)督促有关实习(实训)基地、教研室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定实习工作计划。

5)负责本部门实习质量的监控、实习总结和实习交流。

6)负责做好校外实习基地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附件4)。

7)负责每学期对本部门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3.学校顶岗实习(实训)基地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专业实习教学大纲。

2)负责具体落实本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安排。

3)顶岗实习原则上需由具有丰富现场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带队。

4)实习前,应认真做好实习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向学生讲清实习方法、考核方式以及注意事项等,组织实习安全教育,发放实习计划。

4.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具体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

2)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负责,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学生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3)对学生进行具体的实习内容指导,启发及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并指导学生实习操作方法等。

4)随时检查学生对实习纪律的执行情况,考查学生的实习态度及实习深入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

5)组织好实习过程中的阶段小结及讲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使实习工作更顺利有效地进行。

6)实习结束后,做好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和实习总结工作。

三、学生实习要求

1.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明确顶岗实习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通过顶岗实习进一步验证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刻苦钻研,努力掌握更多的生产实际知识,为以后的理论学习打下基础。

3.认真做好每天的实习记录,积极主动的搜集一切有用的资料,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

4.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以保证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学校的声誉贡献力量。

6.原则上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不得缺席和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出具充分证明材料,经实习指导教师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离队。

7.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向指导教师递交实习报告。

四、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1.学生必须完成全部指定的实习任务,并按规定上交实习报告(附件5)等实习资料,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2.实习成绩评定的具体方式由学校研究决定,可采用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考核,但一定要从严要求,不可随意给出实习成绩。

3.实习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评定标准由学校按具体实习内容确定,并在实习前向学生公布。

4.校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重修;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领导及就业办公室批准,由就业办公室统一安排校外实习重修时间。

五、其他工作

1.根据顶岗实习计划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好实习用车、实习用品供应等后勤工作。

2.实习师生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禁各种非法活动。

3.实习师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实习师生在实习往返途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禁运物品,注意途中安全。

5.实习结束时,必须做好收尾工作。办理好相关手续,清点好实习用品、资料,归还所借物品,打扫住地室内外卫生,并征求实习单位或驻地群众的意见,做好告别致谢工作。

 

 

 

 

 

 

 

 

 

 

 

 

 

 

 

 

 

 

 

 

 

 

 

 

 

 

 

 

 

遵化市职教中心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校外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顺利完成毕业生顶岗实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    

(一)学校高度重视顶岗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实习生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及时研究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校高度重视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对学生的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逃生避险能力,减少或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学校不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场所实习;不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学生也不得自行在上述场所实习。

(四)学生到实习单位(包括学生及其家长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及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五)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对实习期间用人单位与实习学生之间发生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二、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一)学校设立顶岗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顶岗实习安全工作方案;日常顶岗实习学生跟踪管理由学校就业办公室统一牵头负责,各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配合跟踪管理与教育工作;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由就业办公室牵头,专业、政教处、保卫科等部门配合处理。

(二)学校选派或聘用有责任心的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跟班或巡回指导检查,及时掌握实习动态,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法制、安全知识等方面教育工作;学校实习指导老师应对实习学生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并做好记录,确保实习计划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招就办汇报。

(三)学校建立教师区域巡查指导制度,就业办公室在安排顶岗实习后定期和不定期派人到用人单位巡查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监督实习指导教师的跟踪管理。

(四)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与教育,定期和不定期跟踪本班学生的实习信息并作书面记录;定期(为两个月一次)把相关跟踪信息整理成书面材料上交就业办公室;出现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就业办公室。

(五)实习小组组长做好所在小组的信息登记,记录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单位地点、住宿情况、实习表现等并定期报告就业办公室。

(六)学校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实习情况;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三、顶岗实习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职责

(一)顶岗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生产事故,确保实习安全。

(二)顶岗实习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实习单位、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小组组长的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更换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不得从事其他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三)顶岗实习学生到顶岗实习单位后5日内必须将实习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实习情况等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班主任;实习期间定期(为一个月)向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四)实习学生提前终止实习,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用人单位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用人单位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实习。在顶岗实习期间如遇被用人单位辞退应及时返回学校到就业办公室报到。    

(五)家长作为顶岗实习学生的监护人,必须十分重视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监护责任,经常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求学生家长为实习学生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事故时学生应立即报告学校和家长。

(六)顶岗实习学生必须认真填好顶岗实习手册,经用人单位考核并盖章,作为实习成绩考核依据。    

四、顶岗实习期间安全责任

(一)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学校派人协助实习学生和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二)顶岗实习学生违反本办法顶岗实习学生职责的有关规定,发生伤害事故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因用人单位、学校、实习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自杀、自残、自伤事故应由实习学生承担全部责任。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实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责令暂停实习、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    

五、学生及其家长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特别规定

(一)到学生及其家长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必须持有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和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

(二)自谋顶岗实习学生由学生家长负责跟踪管理,实习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实习学生本人及家长全权负责;自谋顶岗实习学生发生事故由家长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三)自谋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应定期(为一个月)将实习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实习情况等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班主任。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

 

 

 

 

 

 

 

 

 

 

 

 

 

 

 

 

 

遵化市职教中心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生参加校外顶岗实习期间安全,有效处置顶岗实习期间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切实保护参加顶岗实习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生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顶岗实习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一)成员

组长:孟凡正

副组长:王立新

组员:就业办主任及就业主管教师、各专业部主任、顶岗实习企业人事负责人

(二)职责

及时准确掌握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突发事件动态,提出控制对策和措施;负责指挥、处理顶岗实习期间各类安全突发事件;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确定事件的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就业办负责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签订企业、学生及家长、学校三方顶岗实习协议。

2.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期间领导小组的联系方式透明,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紧急时能联系上人。

3.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具体的安全监督任务由就业办、专业部具体落实。

4.时刻关注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情况,提出处理各项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5.负责处理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期间的给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

6.负责第一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7.保护学生顶岗实习的合法权益。

二、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

加强岗前教育与管理,增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意识,确保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每位任课教师都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结合课程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职业安全教育。

2.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由就业办牵头、各专业部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掌握学校关于顶岗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学生掌握生产、生活、交通、饮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3.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活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习指导教师定期督导检查,做到警钟长鸣。

4.就业办主管教师及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要树立责任安全意识,发现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就业办、专业部及学生家长通报。做到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坚决制止,不向外扩散,把工作做在事态发展前,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就业主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密切注意学生的举动,平时多走访,及时召开回访工作会议,教育学生注意饮食、交通、用电、财物、交通、工作安全。

三、预案的启动

学生在参加顶岗实习时突发安全性事故如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事故、突发急病、人员走失、失踪、打架、火灾、爆炸、工伤、盗窃、聚众打砸抢、黄赌毒等,立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一、二、三、四、五级,由领导小组决策启动。

(一)五级预案由实习指导教师决策启动。

1.发生实习学生违反实习要求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情况,未造成后果者,启动五级预案。

2.处置程序

1)由实习指导教师直接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负责人协调,核实具体情况,现场处理,做好相关记录后通报专业部和学校。

2)就业办负责做好事后协调和教育工作。

(二)四级预案由就业办决策启动

1.发生学生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争吵、打架等纠纷,造成对立事态,启动四级预案。

2.处置程序

1)由实习单位协助及时制止纠纷。

2)如果发生人生伤害,实习单位协助及时进行治疗。

3)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到实习单位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如果学生是造成纠纷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做好记录,及时上报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三)三级预案由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决策启动。

1.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期间在岗位、交通、用电、生活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受到轻度伤害,启动三级预案。

2.处置程序

1)由实习单位第一时间协助救治,尽可能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做好学生思想安抚工作。

2)就业指导教师必须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指导教师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四)二级预案由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决策启动。

1.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一般刑事案件、较大安全事故、实习人员突发抢救性急病、实习人员失踪等应判定为重大事件,启动二级预案。

2.处置程序

1)指导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等工作。

2)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在第一事件派人赶赴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研究处置办法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指导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领导小组领导亲自赶赴现场。

(五)一级预案由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决策启动。

发生死亡、特大安全事故、特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时,启动一级预案。

1)指导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等工作。

2)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应向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部门(公安、消防等)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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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考核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使毕业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就业岗位的要求,学校规定各专业必须安排学生进行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学生毕业前在真实工作岗位上进行的实习,是体现“工学结合”、“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最好方式之一,是完成实践性教学计划的重要教学环节。组织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顶岗实习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目的与要求

第二条  学生校外顶岗实习主要包括校外生产实习和校外毕业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节,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外生产实习是指学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完成本专业主要基础课程或部分专业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就近安排学生到校外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岗位,阶段性地学习专业生产流程、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后续专业课程学习奠定基础。

校外毕业实习是指学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完成本专业所有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筹组织、合理安排学生到校外实习单位或就业意向单位,连续性地参与实习单位日常实际工作的学生毕业前的最后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学生需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记录、总结报告或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

第三条  学生应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校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接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解企业实际,认识社会,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毕业后的就业、择业竞争力。

第四条  各专业原则上均应安排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教学。各专业应将学生校外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之中,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设计实习课程、实习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标准等,制定好实习计划、大纲、任务书及指导书等实习管理文件,确保学生校外实习达到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  学生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实习员工),接受企业与学校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  依法规范学生顶岗实习活动。严禁安排一、二年级的学生进行毕业实习;严禁安排学生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严禁强制安排学生周实习时间超过40小时;严禁在需要职业资格的岗位上安排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学生独立实习;严禁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严禁其他影响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切实规范校外实习全过程

第三章  顶岗实习教学文件

第七条  顶岗实习教学大纲:顶岗实习教学大纲是进行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编制顶岗实习大纲。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细则等。顶岗实习大纲经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顶岗实习计划:各专业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安排顶岗实习,与企业共同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包括实习专业、指导教师聘任、实习地点、时间、人数、内容、教学方法等),经学校和企业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顶岗实习计划一经确定,各专业严格执行。

第九条  顶岗实习指导书 :顶岗实习指导书是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主要教学文件,应由专业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编写,其内容应与实习大纲严格保持一致。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书经学校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校外生产实习,应按照专业与岗位对口的原则,由就业办负责联系落实顶岗实习单位,优先安排学生到大中型企业进行实习,并安排专职带队教师负责全程管理和服务。

学生校外生产实习可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作出安排,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进行校外顶岗实习;

学生进行校外顶岗实习,应按照统一组织、规范管理的原则,努力做到集中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活动,并安排具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学生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切实做好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笫十一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须与实习单位和学校签订顶岗实习三方协议,内容应包括三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卫生条件等,实习协议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  实习单位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学校要大力加强校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和监控,派专人到实习单位调查学生实习情况,抽查学生实习日记(或周记),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应在顶岗实习工作开始前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就业办主管教师、专业主管领导、企业领导、教研室主任、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等共同组成。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安排、协调、检查、考核评价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顶岗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并熟悉实习单位的人员、设备、生产等情况和工作现场,检查和落实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学生的后勤准备工作。落实经费、劳保用品、交通等事项。要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条件,确保学生饮食卫生、住宿环境、用电用水、防火防盗等方面条件达到规定要求。

2.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动员,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内容、要求等。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宣布实习纪律,加强学生职业道德,安全纪律,心理健康,事故应急,自护自救等方面教育。

4.和顶岗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及安全协议等。顶岗实习在保证实习时间和效果的同时,必须保证学生实习安全。

第十六条  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由就业办、专业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实习单位安排,不得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给予处分,实习成绩直接定为不及格。

第五章  各级职责

第十七条 就业办职责

1.结合实训处、教务处,负责制订实习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2.汇总各专业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及送交的实习资料;

3.单独或会同专业抽查顶岗实习过程实施情况和实习效果;

4.负责组织顶岗实习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习工作的意见;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实训基地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

6. 收集、汇总各专业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及资料。

第十八条 专业部职责

1.组织拟定顶岗实习大纲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确定本专业的指导教师名单。 

2.检查落实顶岗实习的准备工作和进行组织动员;

3.检查顶岗实习过程实施情况;

4.总结专业顶岗实习工作,组织专业内经验交流。

第十九条  顶岗实习单位职责

1.与学校合作制订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安全教育;

2.协助学校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指导教师;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4.落实实习场地、劳保用品、交通等问题。

第二十条  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1.负责与校外顶岗实习单位的联系,按实习大纲要求落实实习,并在实习前制订具体的实习执行计划;

2.具体负责顶岗实习的过程实施;

3.认真做好顶岗实习准备,严格执行实习计划,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专业、就业办、学校报告请示。

如学生是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则要认真审查其实习计划,并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

4.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生活后勤管理,经常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并及时向专业、就业办报告;

5.在完成校外顶岗实习的同时,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以密切校企关系,巩固实习基地;

6.负责检查、指导学生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日记或周记,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

7.认真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分。

8.认真填写指导实习的《实习指导日记》,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实习结束时写出书面总结交专业负责人,由专业汇总后交就业办。

第二十一条  企业指导教师职责

1.企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在的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任务分工。

2.落实学校和企业合作制订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业务技能指导和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顶岗实习学生的职责

1.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自觉遵守企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旷工,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

2.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养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进取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写好实习工作日记(或周记),每两周在日记中完成一次顶岗实习阶段工作小结,并提交给指导老师批阅。“实习日记(或周记)和 “顶岗实习阶段工作小结”是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未完成者顶岗实习成绩为“不及格”。顶岗实习结束后,按照学校的规范要求,认真完成顶岗实习报告,提交顶岗实习企业鉴定表。

第六章  实习过程要求

第二十三条  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做到:

1.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项目和实习目的。

2.主动与校内外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

3.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的员工。

4.服从领导,听从分配,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正常的实习秩序。

5.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6.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

7.实习结束后,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按照《皇冠博彩app下载顶岗实习报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填写。

8.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9.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0.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要求,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学校指导教师报告。

11.上交企业指导老师签字及企业盖章的《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表》。

12.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指导教师报告。

13.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七章  成绩考核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由校企共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考核成绩分两部分: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日记(或周记)、实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顶岗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顶岗实习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的,企业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各岗位的综合表现,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第八章  顶岗实习基地建设

第二十六条  各专业应切确实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主动与接受我校实习学生的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开展协作,与实习单位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逐步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第二十七条  实习单位应选择专业对口、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强、生产任务较饱满的企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就业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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