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教育局文件
遵教字〔201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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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办、市直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现将《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贯彻执行。
遵化市教育局
2016年6月30日
遵化市教育局
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办班补课问题,按照河北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唐山市教育局《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一问责八清理”、重心下移“捉小鬼”认真解决群众反感的“小鬼难搪”问题等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重点
(一)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二)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任教的行为。
(三)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或从事管理服务的行为。
(四)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或他人发广告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以及暗示、动员学生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或他人处补习的行为。
(五)中小学在职教师故意课上不讲课后补并收取费用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加补课学生的行为。
(六)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办或参与开办小餐桌的,到小餐桌辅导的,以及为小餐桌介绍生源的行为。
二、治理措施
(一)学习教育。6月30日,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教育,做出工作部署安排,并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各市直中小学、乡镇教育办要于7月6日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学习动员。一要传达好省市教育部门治理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精神及市局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学习好相关政策文件,对规定学习篇目要逐篇、逐句地深入学习;三要学习一系列典型案例的通报。(具体政策文件、典型案例等见附件1)各单位的学习动员会议要全程录像,存档备查。另外,要对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见附件2)工作进行回头望,对签订不认真、走形式的要重新组织签订,尚未签订的召开会议时一并当场签订完成。
(二)广泛宣传。市局统一起草《规范从教行为,禁止有偿家教——遵化市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3),各校印制好后发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同时通过公开栏、校园网站、校迅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明确告知家长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态度和决心,告知监督电话、邮箱,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市局还将通过教育信息网、遵化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介,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此外,每所中小学(含城区和乡镇学校)要在校外显要位置至少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具体内容见附件4),让社会广泛知晓,从而形成一种浓厚的舆论震慑氛围。各单位《致家长一封信》的发放宣传、宣传标语的制作悬挂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
(三)集中督查。暑假前夕,各校要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走访学生家长、与学生座谈或调查问卷、与教师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本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家教6种行为进行一次深入摸排。暑假期间,各校要做好对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集中督查,实行领导干部分包教师制度,确保每名干部教师都在监管视野之内。尤其是对以前有过有偿家教行为或摸排中发现有迹象的重点人员,要由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直接分包。领导干部每周要至少对所分包教师实地督查2-3次,每次都要记好督查日志,详细记录督查人员、时间、地点及发现问题等,并签字背书。同时,市局将组成暗访组,深入群众、深入各小区(村)、深入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与学生家长电话调查等方式,对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检,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市局还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巡查,对存在超范围办学、违规拉生源办学等行为的民办教育机构,视情节依法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无证举办文化课辅导的培训机构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另外,对此次集中检查中发现的影响恶劣的问题,将移交纪委核实处理。
各校(乡镇以教育办为单位)于7月12日前将领导干部分包教师名单,每名教师的任教学科、任教班级、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情况,上传到zhjyjjcs@163.com邮箱。同时,城区中小学校、乡镇中学还要上传每名学生的姓名、班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情况。上传表格一律用Excel形式,各单位的所有信息放在一个电子表的Sheet1、Sheet2、Sheet3中。
(四)常态举措。为使治理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周政治学习、教育办季度例会制度,强化学习教育。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引路,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此外,还要重点强化以下措施:一是健全督查摸排机制。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建立从校长到副校长到主任到教师的分包督查网络,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学生调查问卷、座谈了解、跟踪学生放学去向,与教师座谈了解,走访家长,走访社区(村)群众,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设立群众举报信箱(校门口)和师生举报信箱(校园内)等方式,加强经常性摸排,并将摸排结果纳入师德考核。二是健全师德考核制度。结合市局下发的《师德五项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对出现有偿家教行为的在师德考核中加重扣分,并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的规定,将师德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奖先、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直接挂钩,切实触动教师利益。三是实行无偿补课备案制度。按照唐山市教育局要求,在全面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各种形式的违规办班补课行为的前提下,提倡和鼓励教师对学困生和因病、事假缺课学生进行家访、学习指导和无偿补课。但教师校外无偿补课须事先向学校申报、备案,写明补课时间、补课地点、补课对象及与补课对象的关系等内容。学校对教师提交的补课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归档、留存、备查,每学期末,由学校汇总本校在职教师申报情况,上报监察室备查。寒暑假期间,有无偿补课的教师,要在放假前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及时报监察室备查。市局将对中小学教师无偿补课申请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检查事项申报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全面以及学校审核把关情况等。凡没有向学校申报备案的办班补课行为,无论是否存在收受学生或家长钱物行为,一经发现,均按违规办班补课处理。凡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各学校在7月12日前完成教师暑假无偿补课备案及审查工作,并于7月12日前上交监察室待查。
(五)查处问责。学校是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直接责任单位,学校应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师德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学校一经发现教师存在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应第一时间予以查处并及时上报市局。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决不姑息。加大通报力度,对专项行动治理不力、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易发频发的单位进行公开点名通报,并落实约谈工作机制,由局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和中小学校校长。另外,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查处、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的学校,追究学校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是在当前着重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的大形势下,年初省委暗访组对沧州、秦皇岛暗访时,暗访到哪儿,哪儿都存在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背景下提出的。6月30日上午省教育厅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直接开到了县级教育部门,开到了中小学校长层面。这样的规格层次,充分表明了省教育厅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重视,亮明了省厅的态度和决心,肯定会一抓到底,肯定会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肯定会有一批人被处理被追责问责。全体教育工作者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看透形势,不能再有丝毫通常观念、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教育事业负责的角度,自觉拒绝有偿家教行为。同时,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也要认清形势,本着对自己的培训机构发展负责,对教师负责的角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不聘用在职教师上课或兼职,不利用在职教师发广告拉生源,不违规招生办学。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局相关科室、各乡镇教育办、中小学要充分认识此项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为保证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周璇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温超兼任。各乡镇教育办、市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各中小学校对此项专项治理行动负有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教育办对本辖区专项治理行动负有监管责任,总校长是监管第一责任人。各级校长要抓好宣传、教育、检查、查处等各环节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完善制度措施,遏制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师德水平。市局将不定期派出暗访组和督检组,对各单位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完善机制,常抓不懈。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是落实整改师德师风失范、执教不廉问题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各乡镇教育办、中小学校要不断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的长期性稳定性,使师德水平得以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