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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化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推优比选正副股级后备人选的公告
2016-07-11 18:50:12 来源: 作者:【 】 浏览:3620次 评论:0

中共遵化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遵教发[20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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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化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推优比选正副股级后备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为教育系统储备优秀股级干部后备力量,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推优比选正副股级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推优比选职位
正股级后备人选20名;副股级后备人选20名。
    二、推优比选办法
推优比选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履历评价、民主推荐、面试比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先以履历评价和民主推荐两项成绩之和确定入围面试比选人选,再根据面试比选结果最终确定相应入围人选。
    三、报名资格条件
参加推优比选人员,除符合《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共性资格条件
    1、具备比选职位所需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档次;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5、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正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个性资格条件
    1.正股级后备:现任机关副科长,乡镇工会主席、中学校长、成教校长,市直股级学校工会主席、副校园长,副科级学校主任,正科级学校副主任。
    2.副股级后备:现任乡镇小学校长、中学副校长、工会副主席中的中小学校级后备干部,机关科员。
    四、程序办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局党委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璇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温超任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推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书记温超兼任,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人员从相关科室抽调。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及相关材料直接到推优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10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到专用邮箱(jyjtybx@163.com,密码:6606110)下载相应《推优比选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同时,下载《履历评价自我评分登记表》,对照《履历评价评分办法》进行自我评分,填好后署名签字,连同《报名登记表》(含电子版)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本人签字;
②个人近三年(2013年度以来)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
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
报名时须签订《教育局推优比选纪律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案,一份本人熟悉掌握,防止违反推优比选工作纪律行为发生。
    (三)资格审查。7月15日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比选资格。被取消比选资格的,通知到本人。当报名人数不足比选岗位的1.5倍时,则相应减少比选职位。
    (四)履历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经历、职称、年度考核结果等,按照《履历评价评分办法》进行核分。7月15日下午5:30前将履历评价结果与资格审查结果一并在专用邮箱上公布。如对履历评价结果有异议,务于7月16日上午11:30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6617441),当日下午5:30前在专用邮箱上再次公布最终履历评价结果。
    (五)民主推荐。7月17日前,组成民主推荐小组,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列入民主推荐范围,以填写推荐票的方式进行等额署名推荐。此项得分以得票率来计算,得票率×30即为得分。
7月18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主推荐得分连同履历评价得分,在专用邮箱公布。并根据履历评价和民主推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1:2时全部进入面试。
    (六)面试比选。民主推荐结束后,通过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比选。主要考察参加比选人员管理理念、工作思路以及组织协调、开拓创新、应急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人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7分钟。评委根据面试答辩情况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排序。最后,根据评委评选结果,确定相应入围人选,并将入围名单在专用邮箱和局公示栏公示。
    (七)确定后备人选名单。局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备人选名单。
    五、推优比选纪律
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报名者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公平公正地参与推优比选,严格遵守纪律,不干扰、不影响推优比选工作的正常进行;
    2、如实向组织上提供各种报名证件及信息,不造假、不欺骗、不隐瞒;
    3、绝不通过宴请、安排消遣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比选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
    4、不打听、不传播推优比选民主推荐小组成员打分情况,以及面试评委、试题等信息;
    5、不信谣传谣,不说没有根据和捕风捉影的话,不造谣诋毁、恶意中伤他人;
    6、服从组织安排,不利用各种关系为个人职务调整说情打招呼。
教育局党委设立举报监督电话:6606110、6613821,发现违纪问题一经核实,除取消比选资格、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外,还要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本校老师到QQ群下载)
1、教育局推优比选报名登记表
2、教育局推优比选履历评价评分办法
3、履历评价自我评分登记表
具体事项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此《公告》解释权归教育局推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1日

Tags:正副 股级 推优 比选 遵教发[2016]13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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